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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文化、旅游、文物领域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(9月4日截止)

编辑:刘彩萍 发布时间:2019-08-29 点击:

学院(部)

为做好文化、旅游、文物科技发展战略规划、政策咨询、科研项目、专业评审等工作,完善省、市文化、旅游、文物领域专家库建设,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文化、旅游、文物科研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鲁文旅教〔2019〕2号)有关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推荐条件

1.遴选推荐山东省专家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:

1)德才兼备,信誉良好,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,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;

2)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

3)在文化、旅游、文物及相关领域开展科研工作5年以上,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,能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。

2.遴选推荐青岛市专家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:

1)爱党爱国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,遵纪守法;

2)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及丰富的文化、旅游、文物及相关领域专业知识,坚持原则,公正廉洁,忠于职守,无不良行为记录;

3)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突出业绩、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,具有较高造诣;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;

4)身体健康,能认真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。

二、遴选推荐方式和原则

各区(市)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专家遴选推荐工作,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单位,统一由区(市)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推荐。各局属单位、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家遴选后,可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。每位专家在不同单位不重复遴选推荐。

同时符合省、市遴选推荐条件的专家,可以同时推荐入省、市两个专家库,亦可以仅推荐入其中任一专家库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专家库是开展文化、旅游、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奖项评审、鉴定、人才选拔评审、咨询工作的重要智库,请各区(市)、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相关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。

2.推荐人选不限名额;推荐材料文字要准确、简明、写实。

3.推荐专家入市专家库,推荐单位统一填写《青岛市文化、旅游、文物领域专家库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3)。

4.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年9月4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行政楼206室,电子版发送到教育科学研究所苏明辉老师OA,联系电话:8199。

 附件:青岛市文化、旅游、文物领域专家库专家推荐表.docx


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
2019年8月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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